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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盛昌: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24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3,635.49万股为基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10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4.9元 ( 含 税), 合 计 派 发现 金股利
66,813,9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经过本次分配后未分配
利润剩余部分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
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公司回购股份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
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及其
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6,354,9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9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41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9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3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
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姓名/名称


 1             02*****922                           袁剑敏


 2             02*****692                           车海霞


 3             08*****053         深圳市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985            深圳市华航机械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982              深圳智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授予价
格及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2、公司相关股东在《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若华盛昌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减持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发行价格为14.89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人员在承诺履行期限内
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11.24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

     咨询联系人:任欢

     咨询电话:0755-27353188        传真号码:0755-27652253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
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