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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盛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12-28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3-093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      13,635.49万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   13,635.49万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13,635.4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股13,635.49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第四十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分拆、

  2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        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议;                                      (十)修改本章程及其附件(包括

             (十)修改本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                            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        ......

    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

    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   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

    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过人民币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的关联交易事

                                        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关联交易管

                                        理办法等可以免于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

                                        除外);

                                            ......

                                            (十八)对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第四十一条 ....                     第四十一条 ....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提供的任何担保;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三)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

        ......                          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

3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五)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

    30%;                               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六)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的30%;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五千万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除应

    元;                                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

        ......                          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必    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

    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
    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五)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    过。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以下交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以下交易

    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获得

    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何义    债务减免等不涉及对价支付、不附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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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的交易除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何义务的交易除外)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过(本条下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    通过(本条下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

    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

        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公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    履行义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

    不能履行义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一名董事主持。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5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该职权的,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    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    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

    见。                                馈意见。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五十六条 ......                   第五十六条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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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   应当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

    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

                                       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

                                       将充分说明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

                                       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
                                       等情况,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
    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人等单位的工作情况以及最近5年在其他
    中将充分说明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
                                       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情况;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
                                          (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职等个人情况;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7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
                                          (三)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系;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量;
                                       分,是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戒。
                                              (五)是否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

                                       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
                                          第六十八条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
    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
8   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
                                       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

     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

     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     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

     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   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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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   应作出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

     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             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

                                        知时披露。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     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当单一

     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

     当控股股东控股比例达到30%以上      例达到30%以上的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

     的,或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的,   事或监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应当实行累计投票制。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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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

     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   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用。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       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如

     下:                               下:
        (一)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

     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   会、单独持有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

     的股东书面提名推荐,董事会进行资   股份的股东书面提名推荐,董事会进行

     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

     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   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

     提名推荐,由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     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

     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选人,由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    股东大会选举;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   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

     的股东向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由监   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

     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   董事候选人;

     选举;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

        (四)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    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事的权利;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

                                        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的股

                                        东向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由监事会进

                                        行资格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四)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

     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   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

11   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   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

     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   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

     加计票、监票。                     监票。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

12   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

         ......                          超过六年。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

     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    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事总数的1/2。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1/2。

         第九十八条 ......                   第九十八条 ......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
13
     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    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息真实、准确、完整;                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十九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

                                         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

         第九十九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     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

     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    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独立董事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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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    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

     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

                                         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议召开

                                         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         第一百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    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   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

     披露有关情况。                      关情况。

15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        除下列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    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一)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履行董事职务。                          (二)独立董事辞职(除独立董事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有关规定,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不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或不满

                                         足独立性要求提出的辞职立即生效外)

                                         将导致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或者

                                         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

                                         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

                                         会计专业人士的。

                                                出现上述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

                                         事职责。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
                                         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
     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董事全部由
                                         (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全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
                                         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
     年,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16                                       三年,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
     任期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
                                         届满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
     其职务。
                                         务。

        第一百零七条 ......                  第一百零七条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本章程第二十三

17      ......                           条第(三)项、(五)项、第(六)项规

        (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     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生的金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含三百        ......

     万元)至人民币三千万元(不含三千        (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

     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的金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不含三百万
计净资产的0.5%(含0.5%)至5%(不   元)至人民币三千万元(含三千万元)

含5%)之间的交易;                 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绝对值的0.5%(不含0.5%)至5%(含

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5%)之间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外);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战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战略、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委员会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各

成员应为单数,并不得少于三名。除   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战略委员会外,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应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当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并由独立   部由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

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并不得少于三名。除战略委员会外,专

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门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过半数的独立董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   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运作。                       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中

                                   的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

                                   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

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

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

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

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
                                        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制定董事会         第一百零九条 公司董事会制定董

     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   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
18
     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   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

     策。                               策。

                                            第一百一十条 ......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第一百一十条 ......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
                                        不满5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
     上,但不满50%的,该交易涉及的资
                                        准;
     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
     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上,但不满50%的,且绝对金额超过人
19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民币100万元;
     以上,但不满50%的,且绝对金额超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
     过人民币100万元。
                                        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对于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
                                        资产的10%以上,但不满50%的,且绝
     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
                                        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
     事项标准的公司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须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对
                                        较高者为准。
     外担保事项时,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对于未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
     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

                                        标准的公司其他对外担保事项,须由董
                                         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

                                         项时,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并作出决议。

                                            第一百一十二条 ......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该交易涉及
        第一百一十二条 ......
                                         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
                                         的,以较高者为准;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该交易
                                            ......
     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
     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0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
        ......
                                         对金额低于1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
                                             6.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净额低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
                                         产的10%以上,或绝对金额低于1,000万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

     列职权:                            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

21   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行文件和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见;                                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二)检查公司财务;

        ......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

     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    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
22
     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   会根据年度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

     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
                                          召开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实行积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实行积极、
     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
                                          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可持续发展;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
                                          展;每年将根据当期的经营情况和项目
     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
                                          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
     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
                                          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
     公司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
                                          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坚持现金分红为主
     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并与
                                          的基本原则,并与外部董事、监事充分
     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充分讨
                                          讨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
          ......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23                                        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
     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
                                          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金分红政策: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
                                          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
     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
                                          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
                                          占比例”的计算口径为:现金股利除以现
     占比例”的计算口径为:现金股利除以
                                          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
          .....
                                              (六)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六)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议
     序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审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两个月     是公众投资者)和监事的意见,在上述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     股东回报计划。

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监事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

划。                                 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

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

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       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     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

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     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

准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     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

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     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

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     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

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     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

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

过。公司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     的中期分红方案。

详细说明修改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

就利润分配方案修改的合理性发表独     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立意见。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安排网           利润分配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公司章

         络投票。                                   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

                                                    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在提交

                                                    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修改的原

                                                    因。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安排网络投

                                                    票。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指定《证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指定《证券

         券时报》等中的至少一家报纸作为刊           时报》等至少一家报纸作为刊登公司公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           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公司指
  24
         体。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                     定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       (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

         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以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本章程所称“以

         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       上”、“以内”,都含本数;“不满”、“低
  25
         “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   于”、“多于”、“超过”、“过”、“少于”,

         含本数。                                   都不含本数。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审核
要求,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并安排公司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的
全部事宜。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
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