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佳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30,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9.6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9,416,900.00 元,扣除各类发 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5,635,7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20〕2-9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披露的《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1,250 万羽优质鸡标准化养殖基 1 26,980.00 26,980.00 地建设项目 2 年屠宰 3,000 万羽优质鸡加工厂 13,583.57 13,583.57 项目(一期)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17,000.00 17,000.00 合计 64,563.57 64,563.57 2、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年屠宰 3,000 万羽优质鸡加工厂项目(一期)”变更为“年屠宰 100 万头生猪及肉制品深加工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岳阳湘佳牧业有限 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湖南泰淼鲜丰食品有限公司。 上述项目变更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 1,250 万羽优质鸡标准化养殖基 1 26,980.00 26,980.00 地建设项目 年屠宰 100 万头生猪及肉制品深 2 20,165.00 13,583.57 加工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17,000.00 17,000.00 合计 71,145.00 64,563.57 3、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湘佳 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 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 构和银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 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 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扣除手续费 项目节余资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使用金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后的利息及 金 投资总额① 额② 理财收益③ ④=①-②+③ 1,250 万羽优质鸡标准 1 26,980.00 21,210.70 532.14 6,301.44 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 年屠宰 100 万头生猪及 2 13,583.57 13,745.48 320.32 158.41 肉制品深加工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96.15 96.15 0.00 4 偿还银行贷款 17,000.00 17,099.72 123.22 23.50 合计 64,563.57 59,152.05 1,071.83 6,483.35 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 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三、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结合宏观环境、行业需求以及实际经营情况变化对该募投项目所需的设 备购置方案进行了优化,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谨慎使用募 集资金,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金额,使得募投项目设备购置实际支出小于计划支 出。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 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6,483.35 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影响 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批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节余募集资金 6,483.3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 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 完成,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充分利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将节余募集资金 6,483.3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 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湘佳股份将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 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财 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民生证券对湘佳股份 将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曹 冬 刘 娜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