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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佳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29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并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2023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
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的要求和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
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
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报告期内,除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
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公司章程》、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外担保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肖海军                   易   华                刘   焱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