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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佳股份: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3-09-29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事项概述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 8,000 万元(含),回购
资金总额下限为 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5.00 元/股。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
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31 日、2023 年 9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2)、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截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01,881,826 股,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和转增的股本数为 101,881,826 股,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 0 元,共计转增 40,752,73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142,634,556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9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为 2023 年 9 月 28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因实施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2.14 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新)
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101,881,826×0)÷101,881,826=0 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转增比例)÷总股本
=(101,881,826×0.4)÷101,881,826=0.4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5-0)+0]÷(1+0.4)=32.14 元/股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 8,000 万元(含),回购
资金总额下限为 4,000 万元(含)。若按照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2.14 元/股测
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 1,244,556 股至 2,489,11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的区间为 0.87%至 1.7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已经支付 0 元回购股份 0 股。具
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
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不变。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
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期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