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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北方: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10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3-024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经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以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14,898,2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1,489,826.7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125,959,306 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 440,857,573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
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自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
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14,898,26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14,898,267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40,857,573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5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5 月

16 日,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3 年 5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

       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32            拉萨永道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08*****105            和道(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0*****642            丁志鹏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8 日至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

       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            9,059,434           2.88               3,623,773    12,683,207          2.88
     高管锁定股             9,059,434           2.88               3,623,773    12,683,207          2.8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5,838,833           97.12             122,335,533   428,174,366         97.12
三、总股本               314,898,267          100.00             125,959,306   440,857,573        100.00
              注:本表格中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

       造成,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440,857,573 股摊薄计算,2022 年年度每股净收

       益为 0.63 元。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3.04 元/股。2021 年 5 月,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6.32 元/股。2022 年 5 月,

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1.58 元/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8.20 元/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联系人:刘颖

    咨询电话:010-82652688

    传真电话:010-82652116


    九、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