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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北方: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3-07-27  

                                                    证券代码:002987            证券简称:京北方            公告编号:2023-045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6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5 号青政大厦 7 层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费振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273,753,54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2.09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72,836,1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1.88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917,4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81%。
     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917,43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20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917,43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081%。
     9、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271,999,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15%;反对 896,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951%;反对 896,3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271,999,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15%;反对 896,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951%;反对 896,3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同意 271,999,4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15%;反对 896,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1,0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951%;反对 896,3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04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力峰、黄珏姝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
 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主体资格、征集程序、行权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