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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美新材: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3-05-16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0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限售起始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发
行时承诺限售期为 36 个月;
    2、本 次 解 除 限 售 股 份 的 股 东 共 有 3 名 , 合 计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份 数 量为
148,550,6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8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
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406 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8,214,142 股,自 2020 年 5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74,555,858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232,770,000 股。其中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74,555,8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99%,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58,214,1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1%。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 号)核准,
公司公开发行了 824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
82,400 万元,并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196 号”文同意于 2022 年 3 月 4 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豪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53”。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转股期限为 2022 年 7 月 28 日至 2028 年 1 月 23 日。
           因部分可转债转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32,771,000 股。其
    中,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48,733,6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90%,无
    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84,037,3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0%。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3 名,分别为:清远市豪美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控股”)、南金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南金贸
    易”)、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上述主体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以及《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如
    下: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中
    的承诺情况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豪美控股、 关 于 股份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2020 年 05              正 常 履行
泰禾投资、 锁 定 的承     单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36 个月
                                                             月 18 日                中
南金贸易   诺             票前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
           上 市 后的     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豪美控股、 持 股 意向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2020 年 05 至 2025 年   正 常 履行
南金贸易   及 减 持意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     月 18 日   5 月 17 日   中
           向承诺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在第(1)项原
                          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
                          月;(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
                          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
                          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
                          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发行
             关 于 股价   人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其上一个会计
                                                             2020 年 05              正 常 履行
豪美控股     稳 定 预案   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                  36 个月
                                                             月 18 日                中
             的承诺       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发行人上
                          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以下具体股价
                 稳定施:1、本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将以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进
                 行。本公司将在有关股价稳定措施
                 启动条件成就后三个交易日内提出
                 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在三个交
                 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在发行人披露
                 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三个
                 交易日后,本公司将按照方案开始
                 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但如
                 果发行人披露本公司买入计划后三
                 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
                 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公
                 司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发行人股份
                 计划。2、本公司增持发行人股份的
                 价格不高于发行人上一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单次增
                 持股份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单次
                 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预案实施时公
                 司总股本的 2%。但在稳定股价方案
                 实施过程中发行人股价已经不满足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或
                 者连续 3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高
                 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本公司可停止实施该方案。
                 如单次增持达到预案实施时公司总
                 股本的 2%,股价未实现连续 3 个交
                 易日股票收盘价均高于上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则本
                 公司 6 个月内可不再进行增持。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
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且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
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48,550,6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8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3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本次解禁股份数量(股)        备注

1           豪美控股        87,928,500                   87,928,500                    注1

2           南金贸易        58,707,000                   58,707,000                    注2

3           泰禾投资        1,915,141                    1,915,141

合计                        148,550,641                  148,550,641
           注 1:豪美控股所持股份中,3600 万股处于质押状态。
           注 2:南金贸易所持股份中,3282 万股处于质押状态。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前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本次增减变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148,733,641               63.90%      -148,550,641     183,000          0.08%
通股/非流通
其中:首发前限
               148,550,641               63.82%      -148,550,641     0                0%
售股
       高管锁定
                  183,000                0.08%       0                183,000          0.08%
股
二、无限售条件
               84,037,359                36.10%      148,550,641      232,588,000      99.92%
流通股

总股本            232,771,000            100.00%     0                232,771,000      100.00%

           6、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
     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
     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豪美新材本次解除股份限售
     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的承诺;豪美新材本次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豪美新材对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豪美新材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