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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豪美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12-23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3-10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条款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     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     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
              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                             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
                                               意见。
                                               ……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
              序如下:                         序如下:
              ……                             ……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     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以上的股东提名,并通过中国     1%以上的股东提名,并通过证券
              证监会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     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审核后,提请股东大会形成决议。   的审核后,提请股东大会形成决
              ……                             议。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
                                               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
                                               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
                                               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
                                               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
                                               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
                                     1
第九十七条       董 事 由股 东 大会 选举 或更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      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
             ……                               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
                                                ……
第一百一十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           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提名、
一条         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战       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
             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长远发         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究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审计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
             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提       为会计专业人士。
             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
             审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各专门
             委员会均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
             至少应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
             业人士。
第一百一十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三人,全部
二条                                            由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人为独立
                                                董事。
                                                    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长
                                                远发展战略和对重大决策进行研
                                                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建议。
第一百一十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人,全部
三条                                            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组成,其中二人为独立董事,
                                                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
                                                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
                                                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
                                                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
                                                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2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
                 负责人;
                 (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
                 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           提名委员会成员为三人,全部
四条             由董事组成,其中二人为独立董
                 事。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
                 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高 级
                 管理人员;
                     (三) 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
                 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
                 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
                 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一百一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三
五条             人,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二人为
                 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
                 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
                     (二) 制 定 或 者 变 更 股 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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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一百六十       公 司 的利 润 分配 决策 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六条         为:                               为:
                 (一) 公司的具体利润分            (一) 公 司 的 具 体 利 润
             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应当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       会应当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分配方案中说明留存的未分配利       利润分配方案中说明留存的未
             润的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及监事       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
             公司应当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         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
             的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会意见。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
             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       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
             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
             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
             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       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           (二) ……
             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涉及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调整或者变更的,股东大会审议
             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       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股东关心的问题。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二)……                     的 2/3 以上通过。董事会应当在
                 涉及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
             整或者变更的,股东大会审议时       政策调整方案中进行详细论证
             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并说明原因。公司应在股东大会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召开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
             2/3 以上通过。董事会应当在提       流,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       问题,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根
             调整方案中进行详细论证并说明       据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
             原因,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       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

                                       4
              策调整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
              充分沟通交流,并及时答复中小
              股东关心的问题,并在召开股东
              大会时,根据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
              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章程》经修订增加部分条款后,相应条款序号依次顺延;原《公司章
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互引用的,亦做相应变更;除上述修订外,章程其它条款
内容未作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相关
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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