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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天精装: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3-05-0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天精装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慈                    联系电话:010-60833189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斌                    联系电话:010-6083395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2 次,保荐机构每月取得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并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对账单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会议文件均事前审阅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会议文件均事前审阅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会议文件均事前审阅
5.现场检查情况


                                    1
                        项目                   工作内容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9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2 月 23 日
                                        根据 2022 年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细则、指引、通知、办法、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指南等相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
                                        治理、上市公司董监高职
                                             责进行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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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
                                                   无           不适用
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股份流
                                                  是           不适用
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股东持
                                                  是           不适用
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董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摊薄即      是           不适用


                                   3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
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对招股
                                                      是           不适用
说明书内容的承诺

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关于未
                                                      是           不适用
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7.关于公司本次可转债认购计划的说明及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中信证券为中天精装首次公开发行持续督导项目的保荐
                    人,原指派保荐代表人邓淑芳女士、张天亮先生负责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工作。鉴于 2022 年 3 月公
1. 保荐 代表 人变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黄慈先生、杨
更及其理由
                    斌先生,中信证券决定委派黄慈先生、杨斌先生接替邓淑芳女
                    士、张天亮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对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和可转债的持续督导义务。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存在以下中国证监会(包
                    括派出机构)和贵所对本保荐人或者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的事项:
2. 报告 期内 中国
                        1、2022 年 6 月 21 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我公司
证监会和本所对
                    保荐的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出
保荐人或者其保
                    具《关于对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
荐的公司采取监
                    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认定:思创医惠披露的《2021
管措施的事项及
                    年年度报告》与《2021 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
整改情况
                    披露不准确;思创医惠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公告》,对 2020 年度收入进行了差错更正,导致公司
                    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

                                       4
    报告事项                                 说明
                    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2、2022 年 11 月 15 日,上海证监局出具《关于对开山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认定:
                    开山股份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关联交易且关联董事杨建军未回
                    避表决,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40 号)相关条款的规定;开山股份将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购买中信银行大额存单,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的规定;2021 年年度报告中,
                    关于第三名至第五名客户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我公司在上市公司收到监管函件后,与上市公司一起仔细
                    分析问题原因,并落实整改,督促上市认真吸取教训,履行勤
                    勉尽责义务,组织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
                    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1、2022 年 2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保荐的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出具《关于对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
                    定》,监管函件认定:汤臣倍健在收购 Life-Space Group Pty
                    Ltd100%股权和广州汤臣佰盛有限公司 46.67%股权项目中存
3. 其他 需要 报告
                    在:未充分、审慎评估并披露《电子商务法》实施的重大政策
的重大事项
                    风险,未如实披露标的资产实际盈利与相关盈利预测存在重大
                    差异的情况;商誉减值测试预测的部分指标缺乏合理依据,未
                    充分披露商誉、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相关信息且减值测试关于资
                    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不规范。上市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第 2.1


                                      5
报告事项                              说明
           条、第 11.11.3 条、第 11.11.6 条的规定。
               2、2022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对孔少锋、
           辛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监管措施认定:我司
           保荐代表人孔少锋、辛星在保荐同圆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审慎核查外协服务和劳务咨
           询支出的真实性、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完整性,以及大额个人报
           销与实际支出内容是否相符。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70 号)第五条的规定。
               3、2022 年 8 月 11 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创意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监
           管函件认定: 创意信息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
           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
           生变化。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创意信息董事长陆文斌 、总经理何文
           江、财务总监刘杰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和第 5.1.2 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4、2022 年 8 月 29 日,深交所出具《关于对思创医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监
           管函件认定:思创医惠 2021 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年
           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较大差异。上述行为违
           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
           思创医惠董事长章笠中、总经理华松鸳、财务总监陈云昌未能
           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和第 5.1.2 条的
           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我公司在知悉上市公司受到纪律处分后,督促上市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应当引以为戒,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


                               6
报告事项                            说明
           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履行诚实守信、忠实勤勉义务,
           保证上市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我公司在知悉对保荐代表人的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要求
           相关保荐代表人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
           执业规范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遵循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荐代表人的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
           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7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慈                             杨   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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