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精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2023-06-09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3-046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
暨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中天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 2022-114,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预披露公告。
根据预披露公告,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减持合计不超过 950.85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不超过 5.233%,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中的股份
减持股份 607.81 万股,数量已过半,且本次减持股份变动超过 1%。根据公司收到
的股东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现将具
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占
减持均价
股东 股份变动 减持股数 减持时总股
披露情况 减持期间 (元/
名称 方式 (万股) 本的比例
股)
(%)
2023 年 1 月 6 日
详见公告编
中天安 大宗交易 至 15.52 339.33 1.87
号:2023-002
2023 年 1 月 10 日
详见公告编
中天安 大宗交易 2023 年 1 月 20 日 15.31 18.48 0.10
号:2023-033
详见公告编
张安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7 日 18.27 70.00 0.39
号:2023-033
中天安 详见本公告 集中竞价 2023 年 6 月 7 日 16.10 26.00 0.14
张安 详见本公告 集中竞价 2023 年 6 月 7 日 16.41 154.00 0.85
合计 607.81 3.3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例
称 股数(万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320.00 23.78 3,936.19 21.66
其中:无限售
中天安 4,320.00 23.78 3,936.19 21.66
条件股份
有限售
0.00 0.00 0.00 0.00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896.40 4.93 672.40 3.70
其中:无限售
张安 224.10 1.23 0.10 0.00
条件股份
有限售
672.30 3.70 672.30 3.70
条件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216.40 28.71 4,608.59 25.36
其中:无限售
合计 4,544.10 25.01 3,936.29 21.66
条件股份
有限售
672.30 3.70 672.30 3.70
条件股份
注:1)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
上表中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分别按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5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8,169.0492万股、18,169.7105万股为计算基数;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系统内中天安的股份全部为流通股,以上表格和中登系统保持一致。另,截止本公告日,对于
中登系统内的中天安流通股,中天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在所持公司股票满足减持条件后2年内,
每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张安先生因为公司高管,每年无限
售条件股份为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
二、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天安、张安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1 月 20 日至 2023 年 6 月 7 日
股票简称 中天精装 股票代码 002989
变动类型(可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 占减持时总股本的比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万股)
B 股等) 例(%)
2023 年 2 月 7 日至 2023 年
A股 张安 224.00 1.2328
6月7日
2023 年 1 月 20 日至 2023
A股 中天安 44.48 0.2448
年6月7日
合 计 268.48 1.4776
注:1)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
2023 年 1 月减持时公司总股本为 18,169.0492 万股,2023 年 6 月减持时公司总股本为 18,169.7105 万股,上表
中减持股数、减持比例分别按公司当时实际的总股本数填列、计算。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选)
其他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而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变化)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980.67 21.91 3,936.19 21.66
中天安
其中:无限售条
3,980.67 21.91 3,936.19 21.66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0.00 0.00 0.00 0.00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896.40 4.93 672.40 3.70
其中:无限售条
张安 224.10 1.23 0.10 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672.30 3.70 672.30 3.70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4,877.07 26.84 4,608.59 25.36
其中:无限售条
合计 4,204.77 23.14 3,936.29 21.66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672.30 3.70 672.30 3.70
股份
注:1)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
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分别按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169.0492 万股、18,169.7105 万股为计算基数;3)中登系统内中天安的股份全部为流通股,以上表格和中
登系统保持一致。另,截止本公告日,对于中登系统内的中天安流通股,中天安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
承诺在所持公司股票满足减持条件后 2 年内,每年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张安先生因为公司高管,每年无限售条件股份为其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114),持有本公司股份 4,320.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3.78%)的股东中天安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26.75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4%;持有本公司股份
896.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93%)的股东张安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
行已作出的承诺、
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24.1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233%。中
意向、计划
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减持合计不超过 950.8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不超过
5.23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
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实际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未违反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
尚未实施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
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
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披露,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
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预
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股东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
人张安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
展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中天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