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9 证券简称:天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2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3 年 5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09 号十二楼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刘艺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5,16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61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14,68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33%。 (1)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131,458,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197%。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司股份数合计为 97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13%。 (2)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9 人, 代表 有表 决权 的公 司股 份 数 合 计 为 13,70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21%。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3,702,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21%。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1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67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6%;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15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67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18%;反对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1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67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6%;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1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54%;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6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580%;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42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1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54%;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6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580%;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42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1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54%;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6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580%;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42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供 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105,140,000 股)、广东新 供销商贸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14,000,000 股)、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4,200,000 股)、罗旋彬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公司参股 公司广西川化天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 2,105,000 股) 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66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7454%;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54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6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580%;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42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10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647%;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6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6512%;反对 5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48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15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2%;反对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67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18%;反对 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16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67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6%;反对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4%;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谢凤仪、朱茗烨 (三)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