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达: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3-12-26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 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 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认真审阅了 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现就公司调整 2 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为推进本次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募集
资金”)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
相应调减 12,450.10 万 元 , 调整 后 本 次 向特 定 对 象发 行 股 票募 集 资 金总 额 不 超 过
46,817.90 万元。
公司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方案调整后,公司编制的《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 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北京竞业达 数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 象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相关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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