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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3-07-03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监事沈财兴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沈财兴先生持有公司股

份 2,659,8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9%),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沈财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告知函》,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其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沈财兴先生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名称                                          均价(元/股) (股)    例(%)

沈财     集中竞价交
                         2023 年 6 月 29 日      31.73     327,000    0.3185
 兴          易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31.35 元/股-32.22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59,874       2.5906    2,332,874     2.2721

沈财        其中:
                          664,969        0.6476     337,969      0.3292
 兴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94,905       1.9429    1,994,905     1.9429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沈财兴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本次减持与此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沈财兴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财兴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

董事会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沈财兴先生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沈财兴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数量过半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