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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3-08-01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 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

3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 ( 星 期 一 )

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昌街道海丰路380号3幢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王周林先生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47,536,231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297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

47,529,7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291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6,5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0063%。

    4、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

股东。)共3人,代表股份2,680,4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106%。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

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一)投票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47,536,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0,4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47,530,4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 99.9878 %;反对 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0.000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4,6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的99.7836%;反对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2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47,536,2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0,4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周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809,460股,其一致行动人海宁

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1,550,000股,关联股东吴佳

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股,上述关联股东均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8,176,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0,4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周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809,460股,其一致行动人海宁

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1,550,000股,关联股东吴佳

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股,上述关联股东均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8,176,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0,4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王周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809,460股,其一致行动人海宁

晶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1,550,000股,关联股东吴佳

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0股,上述关联股东均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

    (1)现场结合网投表决结果:同意8,176,4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80,4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