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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地铁设计: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2023-11-01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3-045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自合同各方在合同上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
日起生效。
    2.合同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
更、环境变化、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
据合同实施进度确认成本和收入。
    3.本合同顺利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将对以后相
关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按合同约定的计费
原则等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合同签署概述

    近日,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了与港
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签订的《4 号线一期车站空调系统能源管理项目协议
书》,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计费原则,预估供冷服务期内合同
总金额约 1 亿元。
    本次合同为公司签署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
行了审批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永健
    注册资本:263,600 万(香港元)
    经营范围:从事深圳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二期的工程设计和建设;对深圳市轨
道交通 4 号线及其相关设施进行运营、管理和维护;在深圳市轨道交通 4 号线设
施范围内开展零售商铺等经营性空间的出租及其他相关配套服务;从事物业管理、
咨询及其他与深圳市轨道交通 4 号线相关的业务。提供城市轨道交通和局域性轨
道交通的客运服务(不含铁路旅客运输),利用所服务的项目设施范围内的全部空
间和设施直接从事商业零售,及出租经营空间和出租经营设施(涉及行政许可的须
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从事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物业发展相关的咨询、管理服
务,软件开发、许可、销售服务;从事运营线路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以
上经营范围不含轨道交通运输设备的制造、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等国家规定
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和平路 1000 号港铁(深圳)
总部大楼 9 楼
    2.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无。
    4.履约能力分析: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
况良好,支付能力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业主: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承包商: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深圳市轨道交通 4 号线一期工程 4 个车站,包括福田口岸
站、福民站、市民中心站、少年宫站范围内的部分空调系统能源托管服务。主要工
作内容包括改造前诊断服务、改造后诊断服务、改造设计服务、采购及安装服务、
调试服务、运维管理服务等。
    3.项目起止时间
    承包商应在合同期限开始之日提供服务,应在服务期限届满之日前完成合同
要求其提供的全部服务,本项目供冷服务合作期为 17 个自然年。
    4.合同价格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包含但不限于空调系统的拆除、改造、设计、采
购、安装、调试、运维服务及水电费等。承包商向业主提供能源托管服务,业主按
照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冷量费用,冷量单价的计量单位为元/千瓦时,根据实际
用冷量,按阶梯价格支付用冷费用,并根据水电价格、社平工资、PPI 等的波动设
置调价机制。
    5.支付方式
    按照本合同约定,本项目冷量费用原则上按年进行核算并每年结算一次。
    6.各方主要权利义务
    承包商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业主要求中规定的工作,业主同意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费用的支付。
    7 生效条件
    自合同各方在合同上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8.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9.主要违约责任
    如承包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交付货物,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0.其他
    本合同文件中已对具体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要求、支付方式、合同变更、违约
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公司将采用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高效空调系统技术对运营地铁
车站进行节能改造,是公司轨道交通节能环保科技的落地应用。作为公司“12433”
发展战略的培育业务之一,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节能环保技术的进一步培
育和产业化推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合同订立标志着公司智能高效空
调系统技术的产业化推广在外地市场取得历史性突破,在行业内具有领先示范作
用。本项目符合国家“双碳”政策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
引领实现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实践。
     本项目如顺利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节能改造领域的影响力,为
后续公司全过程的智能高效空调系统集成服务业务的产业化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有利于延伸公司的产业链,提升公司的利润水平,实现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
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稳固公司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咨询行业的领先地位。
     本合同顺利履行对本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将对以后相关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1.合同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因不可抗力、工程变
更、环境变化、政策变化等不确定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的风险。本公司将根
据合同实施进度陆续确认成本和收入。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将根据项目实际履行情况按合同约定的计费
原则等进行结算,最终结算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