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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洋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7-05  

                                                    证券代码:003017              股票简称:大洋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生物”)
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拟对现行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
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副董事长履行(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       副董事长履行,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其中独 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其中独

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                    立董事 3 名,任期三年。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第 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2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公
                                                第 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副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副 董 事 长 不 能履 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

行职务。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浙江省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