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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环保: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1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2


                    同 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 系统 投票 的时 间为2023年5月10 日 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5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光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代表股份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
        项目                股东类型       人数
                                                       (股)       股份总数比例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6         60,140,047             45.4165%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
                                            1              1,100              0.0008%
                       出席会议的股东
                              合计          7         60,141,147             45.4173%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1          1,534,977              1.1592%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
                                            1              1,100              0.0008%
                       出席会议的股东
                              合计          2          1,536,077              1.1600%

    注: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 式进行,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60,141,147             0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1,536,077              0           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60,141,147             0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1,536,077              0           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60,141,147          0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1,536,077           0          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60,141,147          0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1,536,077           0          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60,140,047     1,100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82%    0.0018%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1,534,977      1,100           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99.9284%    0.0716%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60,141,147          0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1,536,077           0          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60,141,147          0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1,536,077           0          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60,141,147          0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1,536,077           0          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附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60,141,147          0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1,536,077           0          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鲍冉、尹颂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规定,合
法、有效;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