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4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5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郑光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代表股份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 项目 股东类型 人数 (股) 股份总数比例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6 60,140,047 45.4165%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 1 49,100 0.0371% 出席会议的股东 合计 7 60,189,147 45.4536%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1 1,534,977 1.1592%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 1 49,100 0.0371% 出席会议的股东 合计 2 1,584,077 1.1963% 注: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进行,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60,189,147 0 0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票数(股) 1,584,077 0 0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00.0000% 0.0000%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表 决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2.01 选举郑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60,185,047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1,579,977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99.7412% 2.02 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60,185,047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1,579,977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99.7412% 2.03 选举解道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60,185,047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1,579,977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99.7412% 2.04 选举郎义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60,185,047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1,579,977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99.7412% 2.05 选举郑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60,185,047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1,579,977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99.7412% 2.06 选举初宏洲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60,185,047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1,579,977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99.7412%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表决 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3.01 选举许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60,185,047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1,579,977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99.7412% 3.02 选举唐先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60,185,047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1,579,977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99.7412% 3.03 选举朱承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60,185,047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3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1,579,977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99.7412%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综上,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解道东先生、郎义广先生、郑勇先生、初 宏洲先生、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9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议 案表决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4.01 选举姚曙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60,186,047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4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1,580,977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99.8043% 4.02 选举赵泽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60,186,047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94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目 同意 表决票数(股) 1,580,977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99.8043%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姚曙江先生、赵泽琦先生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职工代表监事张四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鲍冉、尹颂 (三)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