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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兴环保: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2023-12-20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6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环保”“公司”)于近日收
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光明、朱庆亚与朱宁、解道东、郎义广续签的《一致行动
人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光明、朱庆亚与朱宁、解道东、郎义广(以下简称“各
方”)在公司首次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及补充协议,
约定协议期限至公司首次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十六个月。鉴于原协议到期,
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各方于2023
年12月18日续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约定一致行动关系的有效期自签
订之日起三年有效。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1              郑光明                             0                      0
    2              朱庆亚                  22,869,516                   17.38
    3               朱宁                   13,937,550                   10.59
    4              解道东                  12,066,282                    9.17
    5              郎义广                   8,196,745                    6.23
            合计                           57,070,093                   43.36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郑光明、朱庆亚
   乙方:朱宁
   丙方:解道东
   丁方:郎义广
   (二)具体内容
   1、各方确认,同兴环保各项重大事项在历史上均由甲方实际进行决策,甲
方(郑光明夫妇)为同兴环保的实际控制人。
   2、各方确认,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乙方、丙方和丁方就同兴环保的经营
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及监事的选举和更换、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
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管理层任免、业务运营和合作、对外投资等所有重
大事项均与甲方保持了一致意见。
   3、为进一步稳定和加强甲方对同兴环保的控制,乙方、丙方和丁方同意:
就同兴环保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及监事的选举和更换、年度财务预算
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管理层任免、业务运营和合作、
对外投资等所有重大事项,继续与甲方保持一致意见。
   4、各方一致同意,作为同兴环保的股东/董事,各方在行使其股东/董事权
利前应由甲方负责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意见或解决方案,甲方听取其他各方意
见和建议,并进行充分交流,最终决策意见以甲方最后提出的意见和方案为准。
乙方丙方和丁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意见行使其股东/董事的权利,相关表决意见
应与甲方保持一致。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一方若不能亲自出席同兴环保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应委托协议其他任一方出席会议,并按照甲方最终意见对审议事项
行使相应表决权。
   5、各方同意,上述稳定控制权的安排不因同兴环保的股权结构变化、注册
资本变化、变更名称、公开发行股票、合并、分立、资产重组等事项而变化。
   6、各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内,对各自所持有的同兴环保股权向本协议各
方之外的第三方进行转让、质押等处分行为时需经其他各方一致书面同意。
   7、各方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协议;协议任何一方
均不得与签署本协议各方之外的第三方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近似的协议。
   8、乙方、丙方和丁方承诺,不单独或与其他股东一起共同谋求对同兴环保
的控制权。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其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
本协议其他方或公司遭受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该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仍为郑光明、朱庆亚。本次续签《一致行动人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
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管理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
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