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3-52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149987 21 康佳 03、22 康佳 01 133306、133333 22 康佳 03、22 康佳 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271,537.10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12,385.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6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71,191.17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参股公司毅康科技 有限公司(简称“毅康科技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简称“中国银行烟台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中国银行烟台支行与毅康科技公司签署的《授信业务总 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4,996.58 万元,期限为 《授信业务总协议》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毅康科技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毅康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 5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二)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康韩瑞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康韩瑞公 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简称“中 国银行慈溪分行”)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中心区支行(简称“宁波银行 慈溪中心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与其他股东一起为中国银行慈溪分行与康韩瑞公司在 约定期限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保证期限为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与其他股东一起为宁波银行慈溪中心区支行与康韩瑞 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发生的各项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 额为 6,000 万元,保证期限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两年。 本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五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宁波康韩瑞电 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康韩瑞公司提供金 额为 1.2 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三)为满足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简称“微晶玉 石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义县支行(简 称“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 司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与微晶玉石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业务所形成 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7,200 万元,期限为《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微晶玉石公司提供金额为 2.5 亿元人民 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四)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佳电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佳 电路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 东莞银行深圳分行与康佳电路公司签署的《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发生的债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 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次会议及 2021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康佳电路有限责 任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电路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5 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五年。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占 担保方 经审议的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最近一期 本次新增 尚在担保期 可用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持股比 最高担保 关联 方 方 资产负债 担保金额 限的金额 度 近一期净资 例 额度 担保 率 产比例 毅康科 24.982 4,996.58 15,214.59 29,788.83 万 77.89% 5 亿元 2.65% 否 技公司 9% 万元 万元 元 康佳 康韩瑞 60% 80.52% 1.2 亿元 1.2 亿元 0 0 1.57% 否 集团 公司 微晶玉 51% 122.38% 2.5 亿元 0.72 亿元 0.93 亿元 0.85 亿元 2.16% 否 石公司 康佳电 100% 40.35% 5 亿元 0.5 亿元 2.5 亿元 2 亿元 3.93% 否 路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06 月 16 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300 号业达智谷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曲毅 注册资本:25,798.4962 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工程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工程施工; 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地 基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处理工程、水源及供水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河流与湖泊治理及防 洪工程、市政供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公共事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光伏发 电、太阳能、风力发电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推广服务及技术咨询;建筑工程 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劳务分包;环保工程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环保与新能源 项目相关的技术咨询;以自有资金对水务行业的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电子产品、工业自动化 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工业电子产品、给排水管材管件、 塑料制品、建筑材料(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机械产品、园林植物;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毅康科技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毅康科技 公司 24.9829%的股权。 毅康科技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和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660,034.80 1,675,287.32 负债总额 1,290,192.95 1,304,899.07 净资产 369,841.85 370,388.25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76,909.62 5,273.15 利润总额 14,596.16 1,051.16 净利润 12,830.06 518.58 毅康科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宁波康韩瑞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东区 法定代表人:张中俊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电器配件、电源连接器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家 用电器安装、维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 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韩瑞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60%的控股子公司。 康韩瑞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和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120.53 35,776.77 负债总额 26,129.49 28,806.76 净资产 6,991.04 6,970.00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76,430.93 6,998.27 利润总额 567.43 254.99 净利润 567.43 254.99 康韩瑞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 年 5 月 5 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黄俊勇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 物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 服务,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国内贸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金属工具销售,货物进出口,家具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具销 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产权及控制关系:微晶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本公司持股 51%的 控股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微晶玉石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和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4,599.64 45,599.69 负债总额 53,448.43 55,803.54 净资产 -8,848.79 -10,203.85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6,345.75 5,805.39 利润总额 -5,521.65 -1,355.07 净利润 -5,521.65 -1,355.07 微晶玉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被担保人:深圳市康佳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8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发大厦 22 层 B 区 法定代表人:张俊博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印刷线路板、电子元器件、模块模组、精密组 件、线路板原材料及其他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和进出口业务;钢材、铜材、 铝材及其他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及其压延产品,塑胶新材料,塑胶制品,化工原 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的零售及批发;投资兴办实 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是:印刷线路板、电子元器件、模块模组、精密组件、线路板原材 料及其他相关电子产品的生产。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电路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康佳电路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和 2023 年 1-3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5,081.41 58,135.96 负债总额 23,845.50 23,455.12 净资产 31,235.91 34,680.84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13,896.27 3,065.57 利润总额 435.51 -372.55 净利润 464.63 -373.17 康佳电路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毅康科技公司与中国银行烟台支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中国银行烟台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债权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4,996.58 万元,担保范围 是《授信业务总协议》项下实际发生的 24.9829%的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毅康科技公司违约而给中国银行烟台支行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授信业务总协议》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5、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之日生效。 (二)康韩瑞公司与中国银行慈溪分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中国银行慈溪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担保范围是中国银行慈溪分 行与康韩瑞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发生的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康韩瑞公司违约而给中国银行慈溪分行造成的损失和 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康韩瑞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发生的各项融资业务,所实际形成 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 1 亿元整的所有债权,本公司与康韩瑞公司的其他股东韩 电集团有限公司按照 3:2(即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据此,本公司的 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5、合同生效: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签字人签署并盖章公章之 日生效。 (三)康韩瑞公司与宁波银行慈溪中心区支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宁波银行慈溪中心区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担保范围是宁波银行慈溪中 心区支行与康韩瑞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项下的 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 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 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和因汇率变化 而实际超出最高额债权限额的部分,本公司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康韩瑞公司 在约定期限内发生的各项融资业务,所实际形成的不超过最高债权限额 1 亿元整 的所有债权,本公司与康韩瑞公司的其他股东韩电集团有限公司按照 3:2(即 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据此,本公司的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二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微晶玉石公司与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农业银行安义县支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7,200 万元,担保范围是农业银行安义县 支行与微晶玉石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项下应偿 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微晶玉石公司和本公司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 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 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期限内办理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最 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康佳电路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担保范围是借款本金、利息、 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 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华 夏银行深圳分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的康佳电路公司应 付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5、合同生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毅康科技公司、康韩瑞公司、微 晶玉石公司、康佳电路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上述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 本公司决定为上述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康佳电路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康韩瑞公司、微晶 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 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毅康科技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良好,并且本公司可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该公司的决策,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康佳电路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公司。因此,本公司为康佳电路公司提供担保 事宜,无需反担保。毅康科技公司、康韩瑞公司的其他股东与本公司一起按持股 比例为毅康科技公司、康韩瑞公司提供担保,无需反担保。本公司为微晶玉石公 司提供担保时,微晶玉石公司的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为担保额度的 49%向本公司 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271,537.10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512,385.00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67%。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171,191.17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