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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康佳A: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11-18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 A、深康佳 B   公告编号:2023-61
债券代码:114894、133003   债券简称:21 康佳 01、21 康佳 02
          133040、149987                21 康佳 03、22 康佳 01
          133306、133333                22 康佳 03、22 康佳 05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302,858.38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451,850.9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比例为 5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23,714.44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电子科技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与电子科技公司签署
的《融资额度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5 亿元,担
保期限为《融资额度协议》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电子科技公司提供金额为 10 亿
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二)为满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康佳同
创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简
称“光大银行滁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本公司
为光大银行滁州分行与康佳同创公司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发生的债务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 0.3 亿元,担保期限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及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康佳同创公司提供金额为 5.5


                                    1
亿元人民币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三年。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占
                    担保方               经审议的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最近一期               本次新增   尚在担保期   可用担保额    上市公司最
                    持股比               最高担保                                                      关联
  方        方               资产负债               担保金额   限的金额        度         近一期净资
                      例                  额度                                                         担保
                               率                                                           产比例

          电子科
                     100%    102.25%     10 亿元     5 亿元    0.85 亿元    4.15 亿元       7.66%      否
康佳      技公司

集团      康佳同
                     100%    60.35%      5.5 亿元   0.3 亿元    2.8 亿元     2.4 亿元       4.06%      否
          创公司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16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南十二路 28 号康佳研发大厦
15 层
        法定代表人:林洪藩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新产品、应用软件系统、音视频集成系统、
智慧家居系统、平安城市系统、智慧城市系统、高新技术及相关设备的研究开发、
销售,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咨询服务以及运行维护服务;从事电视机、广播
电视接收设备、显示器件、幻灯及投影设备、数字音视频广播系统及产品、视听
器材、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
批发零售;从事净水设备、水处理装置及配件的研发、销售;经营电子商务;从
事广告业务;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
经营进出口业务;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凭备案经营)、日用口罩(非医用)。
(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
文件后方可经营)。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
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可穿戴智能设备
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仓储服务;
经营电信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及其零配件的生产。消毒器械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电子科技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电子科技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和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700,975.94                   1,956,526.89


                                                     2
          负债总额                 1,712,223.46         2,000,528.54
          净资产                     -11,247.52           -44,001.65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10,807.02              170,843.87
          利润总额                   -25,327.59           -38,533.25
          净利润                     -20,401.49           -32,754.13
     电子科技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安徽康佳同创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 年 7 月 28 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东路 789 号
    法定代表人:张中俊注册资本: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
售;模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模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普通
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
械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
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广告制作;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
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
网直播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康佳同创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康佳同创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和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02,871.24              208,740.74
          负债总额                   125,325.41           125,969.21
          净资产                      77,545.83            82,771.52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376,260.89              290,964.44
          利润总额                     6,020.73             5,139.65
          净利润                       6,020.73             5,139.65
    康佳同创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电子科技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5 亿元,保证范围为《融资额度协议》项
下的全部债权的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融资额度协议》而发生的费用,以及

                                        3
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
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融资额度协议》经浦发银行深圳分行要求电子科
技公司需补足的保证金。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为《融资额度协议》项下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后
三年止。
    5、合同生效: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及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
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康佳同创公司与光大银行滁州分行
    1、合同双方:本公司(保证人)、光大银行滁州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 0.3 亿元,担保范围是《综合授信协议》
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合同生效: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个人名
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电子科技公司和康佳同创公司日
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电子科技公司和康佳同创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
决定为上述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电子科技公司和康佳同创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为上述
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无需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302,858.38 万
 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
 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 451,850.95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保金额为 223,714.44 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合同》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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