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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3-11-08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
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9:30 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会议由翟保军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
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参与会议表决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土地收储的
议案》。
     1.同意公司解除对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南电中山公司”)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的抵押,并办理相关抵押登
记注销手续;
     2.同意深南电中山公司与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土
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及《搬迁补偿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8)。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深南电中山公司的土地收储事项是公司
配合中山市翠亨新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工作安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
司的长远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对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该议案获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