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深 赛 格: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7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 、深赛格 B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45;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6日(星期二)。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6 日 9:15
至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截止 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B 股的最后交易日为 2023
年 12 月 18 日)。
    (三)现场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群星广场 A 座 31 楼公司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张良董事长。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章程>修订稿》《<公司章程>修
订对照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独立

                                   第 1 页 共 6 页
董事工作制度》。
    (八)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和网络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投票表决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10
   代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698,123,624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6.7027%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A 股股东及股东
                                                                  7
   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696,985,382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70.7787%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 B 股股东及股东
                                                                  3
   授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1,138,242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0.46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2.参加现场会议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4
   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697,123,924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56.6215%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
                                                                  2
   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696,200,182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70.698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
                                                                  2
   权代理人(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923,742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0.3748%

                                     第 2 页 共 6 页
 3.网络投票情况

                               3. 网络投票的总体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
                                                            6
(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999,7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812%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5
(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785,200
占公司 A 股股份的比例                                    0.0797%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 B 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
(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214,500
占公司 B 股股份的比例                                    0.0870%


 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4.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
                                                            7
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1,814,542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14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1
(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814,842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662%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6
(人数)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999,70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812%


 (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第 3 页 共 6 页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相关子议案的
      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相
                                                              议相应股                  相应股份类   其中未投票
     股数(股)          应股份类别的      股数(股)                      股数(股)
                                                              份类别的                   别的比例    默认弃权
                          比例(%)
                                                             比例(%)                    (%)

股数:     697,907,124    99.9690%      股数:     216,500    0.0310%     股数:    0     0.00%          0

其中 A                                  其中 A                            其中 A
           696,983,382    99.9997%                  2,000     0.0003%               0     0.00%          0
股:                                    股:                              股:
其中 B                                  其中 B                            其中 B
            923,742       81.1551%              214,500      18.8449%               0     0.00%          0
  股:                                    股:                              股:
小于 5%                                 小于 5%                           小于 5%
股东占                                  股东占                            股东占
           1,598,042      0.2289%               216,500       0.0310%               0     0.00%          0
总投票                                  总投票                            总投票
  比例                                    比例                              比例
小于 5%                                 小于 5%                           小于 5%
股东占                                  股东占                            股东占
中小股     1,598,042      88.0686%      中小股 216,500       11.9314%     中小股    0     0.00%          0
东投票                                  东投票                            东投票
  比例                                    比例                              比例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相
                                                             相应股份类                 相应股份类   其中未投票
     股数(股)          应股份类别的      股数(股)                      股数(股)
                                                              别的比例                   别的比例    默认弃权
                          比例(%)
                                                               (%)                      (%)



                                                 第 4 页 共 6 页
股数:     697,907,124    99.9690%      股数:     216,500    0.0310%    股数:    0     0.00%          0

其中 A                                  其中 A                           其中 A
           696,983,382    99.9997%                  2,000     0.0003%              0     0.00%          0
股:                                    股:                             股:
其中 B                                  其中 B                           其中 B
            923,742       81.1551%                 214,500    18.8449%             0     0.00%          0
股:                                    股:                             股:
小于 5%                                 小于 5%                          小于 5%
股东占                                  股东占                           股东占
           1,598,042      0.2289%               216,500       0.0310%              0     0.00%          0
总投票                                  总投票                           总投票
  比例                                    比例                             比例
小于 5%                                 小于 5%                          小于 5%
股东占                                  股东占                           股东占
中小股     1,598,042      88.0686%      中小股 216,500        11.9314%   中小股    0     0.00%          0
东投票                                  东投票                           东投票
  比例                                    比例                             比例
            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会                 占出席会议
                         占出席会议相
                                                              议相应股                 相应股份类   其中未投票
     股数(股)          应股份类别的      股数(股)                     股数(股)
                                                              份类别的                  别的比例    默认弃权
                          比例(%)
                                                             比例(%)                   (%)

股数:     697,907,124    99.9690%      股数:     216,500    0.0310%    股数:    0     0.00%          0

其中 A                                  其中 A                           其中 A
           696,983,382    99.9997%               2,000        0.0003%              0     0.00%          0
  股:                                    股:                             股:
其中 B                                  其中 B                           其中 B
            923,742       81.1551%              214,500      18.8449%              0     0.00%          0
  股:                                    股:                             股:
小于 5%                                 小于 5%                          小于 5%
股东占                                  股东占                           股东占
           1,598,042      0.2289%               216,500       0.0310%              0     0.00%          0
总投票                                  总投票                           总投票
  比例                                    比例                             比例
小于 5%                                 小于 5%                          小于 5%
股东占                                  股东占                           股东占
中小股     1,598,042      88.0686%      中小股 216,500       11.9314%    中小股    0     0.00%          0
东投票                                  东投票                           东投票
  比例                                    比例                             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 5 页 共 6 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宋昆、原小放;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




                                   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