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蔡渊松董事长兼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 会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审议的《关于聘任蔡渊松董事长兼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蔡渊松董事长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及工作表现,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蔡渊松董事 长兼任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签署:刘鹭华、吴益兵、汤金木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