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10-24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3-06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雍凤山
先生、洪远嘉先生、牟文女士、赵刚先生、寇化梦先生、胡照贵先生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
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
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风险的金融工
具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23 年 1-9 月母公司
及子公司合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93,458,661.22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经减值测试,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9,904,174.33
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同意公司对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
生 经 济 效 益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进 行 处 置 、 报 废 。 该 部 分 非 流 动 资 产 账 面 原值
50,270,443.03 元,累计折旧 45,532,880.20 元,减值准备 937,422.17 元,账
面价值 3,800,140.66 元,扣除处置、报废净收入 2,259,533.94 元,净损失
1,540,606.72 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对国美系统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四川
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及通过公司下属联营企业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持
有的对国美系统(国美系统是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
其下属各级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及代理机构的统称)的应收款项 金额合计
116,935,639.21 元,前述款项全部处于逾期状态。经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前述国美系统直接及间接的应收款项
已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72,577,119.08 元。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结合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近期财务状况的持续恶化,以及对国
美电器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诉讼及资产摸底情况,国美系统最终能否支付本
公司的货款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同意 2023 年第三季度
对前述国美系统的直接及间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 44,358,520.13
元。本次计提后,上述对国美系统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本次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将导致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
总额减少 44,358,520.13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43,649,706.37
元。本次计提的坏账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国美系统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国美系统应收款项单项计提 坏账
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