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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山照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2-23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23-082



           佛 山 电 器 照明 股份有 限公 司
       2023 年 第二 次临 时 股 东大会 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 64 号办公

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因董事长吴圣辉先生临时出差,副董事长庄坚毅先生

                                        1
因故也不能现场出席并主持,经出席本次会议的 6 位董事共同推举,

由董事胡逢才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 6 名董事、4 名监事、4 名高级管理人

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股份 636,839,79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1.4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548,778,23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A 股 13,000,000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数
为 1,535,778,230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 132,363,66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8.62%。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504,476,13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的 32.85%。
    2、A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股份 596,713,879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48.4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A
股总股本为 1,245,104,992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A 股
13,000,000 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 A 股
有表决权的总数为 1,232,104,992 股)。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129,828,303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 10.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466,885,576 股,占公司 A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37.89%。
    3、B 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40,125,915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3.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2,535,361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0.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37,590,554 股,占公司 B 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2.38%。
                               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 15 人,代表股份 11,501,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75%。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624,591,192   99.94%    140,300      0.02%    204,793 0.03%
1、关于购    A股    596,573,579   99.98%    140,300      0.02%       0      0.00%
 买董监高    B股     28,017,613   99.27%       0         0.00%    204,793 0.73%
 责任险的    中小
   议案      投资   11,156,614    97.00%    140,300      1.22%    204,793   1.78%
               者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629,125,008   98.79%   7,714,786     1.21%       0     0.00%
2、关于公
             A股    589,203,886   98.74%   7,509,993     1.26%       0     0.00%
 司资产处
             B股     39,921,122   99.49%    204,793      0.51%       0     0.00%
 置暨签署
             中小
 收储协议
             投资    3,786,921    32.92%   7,714,786     67.08%      0      0.00%
 的议案
               者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636,494,701   99.95%    140,300      0.02%    204,793 0.03%
3、关于续    A股    596,573,579   99.98%    140,300      0.02%       0     0.00%
 聘会计师    B股     39,921,122   99.49%       0         0.00%    204,793 0.51%
 事务所的    中小
   议案      投资   11,156,614    97.00%    140,300      1.22%    204,793   1.78%
               者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整体   625,538,047   98.23%   11,096,954    1.74%    204,793 0.03%
4、关于修    A股    588,152,186   98.57%    8,561,693    1.43%       0     0.00%
订《公司章   B股     37,385,861   93.17%    2,535,261    6.32%    204,793 0.51%
程》的议案   中小
                      199,960     1.74%    11,096,954    96.48%   204,793   1.78%
             投资

                                      3
         者


    上述议案 1-3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中议案 1 持有公司股票的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 4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
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本次会议经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李姗、何益德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姗、何益德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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