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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铃汽车: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5-26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23—015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21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1 日至 5 月 24 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召开。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形式通过以下决议:
    1、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上报股东大会批准。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公 司 2023—2025 年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 全 文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鉴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即将届满,
董事会批准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
    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提名邱天高先生、金文辉先生、袁明学先生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余卓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福特汽车公司提名吴胜波先生、Ryan Anderson先生、熊春英女士为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江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南昌市江铃投资有限公司和福特汽车公司联合提名王悦女士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对以上候选人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一致为:同意:9 票;反对:0 票;
弃权:0 票。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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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邱天高先生,1966 年出生,拥有华中理工大学机电制造学士学位和华中科
技大学工业工程硕士学位,现任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市江铃投资
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长,江西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昌智能新能源汽车研究院理事
长。邱天高先生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力部部长、车桥厂厂长,南昌齿轮
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江西江铃齿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铃控股有限公
司副总裁、副董事长,江铃汽车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邱天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股东单位任
职外,邱天高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邱天高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胜波先生,1966 年生,拥有清华大学热能工程学士学位,以及美国内布
拉斯加大学林肯分校和德弗里大学凯勒管理学院的机械工程和信息管理硕士学
位。现任福特汽车公司集团副总裁,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
官,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胜波先生曾任霍尼韦尔过程控制部
副总裁兼大中国区总经理、欧司朗公司亚太区业务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惠而浦公
司亚太区总裁和全球执行委员会委员,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
首席运营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胜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股东单位任
职外,吴胜波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胜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yan Anderson 先生,1973 年出生,拥有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和密歇
根大学安娜堡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首
席财务官,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和福汽
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以及福特电马赫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Ryan
Anderson 先生曾任福特欧洲的司库,福特亚太的产品开发主计长、市场营销主
计长,福特汽车公司的公司财务规划与分析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Ryan Anderson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股
东单位任职外,Ryan Anderson 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yan Anderson 先
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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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熊春英女士,1964 年出生,拥有江苏工学院汽车专业本科学历,江西财经
大学产业经济硕士学位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
级工程师,现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熊春英女士曾任江铃五十铃
汽车有限公司质保部部长,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质管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
裁、执行副总裁、第一执行副总裁、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熊春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00 股,熊春英女士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春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文辉先生,1967年出生,拥有华中理工大学机制专业学士学位、华中科技
大学机械工程硕士学位和中欧工商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
级工程师,现任江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第一
执行副总裁。金文辉先生曾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制造部部长,总裁助理、副
总裁,江西江铃集团晶马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
执行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文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股东单位任
职外,金文辉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文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明学先生,1968 年出生,拥有北京工业学院车辆工程学士学位和中欧国
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长安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袁明学先生曾任长
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江铃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长安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战略规划部部长、党支部书记、资本运营处处长,长安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海外事业发展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长安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袁明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文所述在股东单位任
职外,袁明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袁明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3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卓平先生,1960 年生,拥有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士学位及同济大学机械
工程硕士学位,清华大学汽车工程博士学位。现任同济大学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
同创新中心主任,同济汽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国氢中联氢能科技
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智能新能源汽车科创功能平台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汽车
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余卓平先生曾任同济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主任、新能源汽车工
程中心常务副主任、汽车学院常务副院长、院长,同济大学校长助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余卓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余卓平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余卓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
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江峰先生,1979 年出生,拥有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法学学士学位和外交学
院国际法系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吉利德(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法律
顾问、执行总监,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江峰先生曾任福特汽车(中
国)有限公司、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
公司南京公司、长安福特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法律顾问,福特汽车
公司亚洲、太平洋及非洲地区高级法律顾问兼合规负责人,宝马(中国)汽车贸
易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默克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生物制药法律部负责人、
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江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陈江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
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悦女士,1978 年出生,拥有河南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中南财经政法大
学会计学硕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副教授,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广东扬山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新光维医疗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悦女士先后在香港理工
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担任研究助理,2012 年-2013 年赴美国伊利诺伊斯大学
香槟分校(UIUC),在会计系齐默尔曼研究中心做访问学者,曾任珠海市乐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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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盛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设国际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悦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王悦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董事会批准《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
同 日 的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香 港 商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余卓平先生,陈江峰先生,王悦女士就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及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规
划与机制,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 定 , 不存 在 损 害公 司 利益 和 中小 股 东利 益 的 行为 。 我们 同 意本 次 制定 的
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规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经审阅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所有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提名人选。
     4、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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