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江铃汽车: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23-07-01  

                                                     证券代码:   000550        证券简称:    江铃汽车     公告编号:    2023—024
              200550                      江铃 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至 6 月 30 日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批准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铃福特
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于全新一代
福特 F150 猛禽服务合同》。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到 9 人。
    由于福特汽车公司(“福特”)持有本公司 32%的股权,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
东,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是福特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对本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吴胜波先生、Ryan Anderson 先生和熊春英女
士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均同意此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211 号上海信息大楼 36 层
    成立时间:1995 年 10 月 25 日
    法人代表:Shengpo Wu(吴胜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福特中国”)是福特汽车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
经营范围包括为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生产的产品提供相关服务。福特汽车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美元
                                                         2022 年
      营业收入                                           158,057
      净利润                                               -1,981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55,884
      净资产                                               43,167

    经查询,福特汽车公司及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于全新一代福特 F150 猛禽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产品指全新一代福特 F-150 猛禽整车以及用于全新一代福特 F-150
猛禽的零部件和附件以及适用于全新一代福特 F-150 猛禽的衍生服务产品。

                                                                                 1
    (2)福特中国委托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按照本合同在中国市
场内提供服务,包括计划并实施针对合同产品的营销、销售、服务以及合同产品
服务合作商网络建立和管理。
    (3)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将就服务合同中所列事项定期向福
特中国收取涉及的相关费用。
    (4)本合同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直至全新一代福特 F-150 猛禽整车
产品生命周期时间结束。
    注:上述向福特中国收取的服务费用年度金额预计约人民币 3000 万元至
6000 万元不等。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协议中的服务费为协议定价,价格通过成本核算、报价、双方谈判来确定。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助于提升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销售渠道
建设并增加公司收入。

    六、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期间与福特汽车公司累
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7252 万元人民币;与福特汽车(中国)有限
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2873 万元人民币。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余卓平、陈江峰和王悦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铃福特汽车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与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于全新一代福特 F150
猛禽服务合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知晓会议内容;
     2、我们详细了解了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福特汽车(中
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于全新一代福特F-150猛禽服务合同》的相关内容。经
过认真地审查,我们认为相关协议中的约定符合一般商业原则,是公平、合理
的。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全新一代福特F150猛禽服务合同》的独立意见。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