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麦A: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31
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安
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1)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2023 年上半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
情况。
2023 年上半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经
营过程中正常形成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交易程序合法,定价公允,没有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截
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00,143.01 万元,占
报告期末公司净资产的 29.61%。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2023 年上半年度,公司所有的对外担保均按照法定程序执行,
并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
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 关于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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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规避市场波动风险、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与
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公司制定了《汇
率风险套期管理政策》,加强了风险管理和控制,有利于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
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3. 关于《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公司在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业务、
经营资质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并提供了风险评估报告。我们认为:
(1)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
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
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
(2) 我们未发现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存款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4. 关于关联方信用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Adama Agricultural Solutions Ltd.(直接或通过其下
属一家子公司)计划向公司控股股东先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任一子公
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信贷额度事宜,系为扩展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资金来源,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该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
行,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该关联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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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为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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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明 席真
2023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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