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 B 公告编号:2023-054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 33 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417,000 股,占 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0.04%;本次回购价格为 12.28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 5,372,559.02 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02,579,793 股变更为 1,002,162,793 股。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20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 表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22日,公司在公司官网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提出的异议。 3、2020年10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 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4、2020年10月29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20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无锡市国资委”) 关于威孚高科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锡国资考〔2020〕 1 5号),无锡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无锡威孚高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6、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股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确定2020年11月1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01名激励 对象授予19,54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48元/股。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 见。 8、2020年1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 的公告》。 9、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10、2021年12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1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91,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 注销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为590名,共持有限制性 股票19,249,000股。 11、2022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 截至2023年2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3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0,0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 销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为568名,共持有限制性股 票11,187,000股。 13、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3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截至2023年6月1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56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93,500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本 次注销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568名,共持有限制性股 票5,593,500股。 15、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之“十三、对于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 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9名因个人原因离职、24名因退休,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3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1、回购数量 本次涉及回购注销的股份为33人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5.48元/股调整为12.28元/股;其中 24名因退休持有的372,000股按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加算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 3 3、回购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总额为5,372,559.02元,回购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 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 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3]B109号)。 6、截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068,230 -417,000 5,651,230 高管锁定股 474,730 0 474,730 股权激励限售 5,593,500 -417,000 5,176,5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96,511,563 0 996,511,563 人民币普通股 824,131,563 0 824,131,563 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 172,380,000 0 172,380,000 三、股份总数 1,002,579,793 -417,000 1,002,162,793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