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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东方A: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3-10-3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
真审阅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基于项目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判断。新募投项目“京东方第 6 代新型半
导体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该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本次募
投项目变更,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的意见
    经核查,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退休,公司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349,564 股;部分授予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辞退,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共 13,771,890 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
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继续实施。
    三、关于下属子公司拟参与设立京津共同发展(北京)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北京
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为公司、北京电控
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易亨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易亨电子”)的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则,公司
参与设立京津共同发展(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京津共同发展基金”)构成关联交易;北京国寿电科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寿电科”)及国寿置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天津星怡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星示科技有限公司及天津星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目标公
司”) 100%股权,北京国寿电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国寿股权基金”)为持有目标公司99.9%股权的国寿电科
的有限合伙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
子城”)、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控产投”)为国
寿股权基金的有限合伙人,电子城华平东久(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电子城持股50%)为国寿股权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北京电
控为电子城、电控产投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京
津共同发展基金与易亨电子拟收购目标公司99.9%及0.1%股权构成关
联交易。公司本次参与设立京津共同发展基金并将创新中心落地天津
地区,与其他投资方共同构建开放的产业生态系统,有望实现更多的
合作机会和资源共享,提升产业协同发展。
    本次交易已经资产评估公司初步评估,最终评估结果以经备案的
评估报告为准。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下
属子公司拟参与设立京津共同发展(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守廉 张新民 郭禾 王茤祥
                                   2023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