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3-07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3-07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称“《激励计划》”) 等的有关规定,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达到行权条件。根 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为满足条件的激励 对象办理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1 2、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核实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并通过公司网站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 号),北 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 计划。 4、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6、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 具了相应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相关 公告。 7、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2 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 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1 年 9 月 16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 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0、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以及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 3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对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 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3 年 11 月 16 日,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授予情况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 授权日为 2020 年 12 月 21 日,向 7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1,813,800 股 限制性股票,并向 1,98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596,229,700 股股票期 权。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 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 向 1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000,000 股股票期权。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 说明 1、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 4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调 整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023 名调整为 1,988 名,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606,900,000 股调整为 596,229,700 股;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41 名调整为 793 名,限制性股票授予数 量由 341,250,000 股调整为 321,813,800 股。 2、因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 年 8 月 27 日,公 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 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72 元/股调整为 2.62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43 元 /份调整为 5.33 元/份。本次激励计划中 8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 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共 3,029,300 股。53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 权共 15,978,700 股。 3、因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 年 8 月 26 日,公 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 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的议案》等议案。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由 2.62 元/股调整为 2.41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由 5.33 元/份调整为 5.12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由 5.83 元/份调整为 5.62 元/份。本激励计划中 17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5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6,153,700 股。79 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 弃等个人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 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 24,073,200 股。 4、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 22 名 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自愿放弃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9,492,300 股;14 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结果为 C,根据激励计划, 标准系数为 0.5,公司回购注销其不符合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共 806,310 股。5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原因,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 15,120,600 股;3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 C,根据激励计 划,标准系数为 0.5,公司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 1,681,147 股。 5、因公司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 年 8 月 25 日,公 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 议案》。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由 2.41 元/股调整为 2.349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由 5.12 元/份调整为 5.059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62 元/份调整为 5.559 元/份。 6、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中 21 名原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退休,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 6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5,349,564 股。6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身故、辞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 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 13,771,890 股。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 异。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的 24 个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已满,行权条件均 已成就,行权比例为 34%,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激励对象行使 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根据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行权的授予条 件已达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向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具 体如下: 序号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2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件。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7 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董事 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左述授予指标已达成。 授予指标 授予业绩条件 授予指标 授予业绩条件 归母 ROE 2019 年归母 ROE 不低于 2% 归母 ROE 2019 年归母 ROE 为 2.16% 2019 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 50 分位 京东方 15%;LG DISPLAY 毛利率 值 毛利率 8%;友达光电 0%;群创光 显示器件产品 2019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 电 1% 市占率 第一 2019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 AM-OLED 产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较 有率排名第一(2019 年整体 品营收增长 2018 年增幅不低于 10% 显示器件产 LCD 与 OLED 产品市场合计 3 创新业务专利 2019 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 品市占率 出货量 3233Mpcs,京东方出 保有量 7000 件 货量 639Mpcs,占比 19.8%) 注: 2018 年京东方 AM-OLED 产 1.计算 ROE 指标时剔除股票增发等因素影响。 AM-OLED 品营业收入 0.36 亿,2019 年 产品营收增 2.市占率按照 LCD 与 OLED 整体出货量占全球出 长 京东方 AM-OLED 产品营业 收入 74.7 亿,增幅 206.5 倍 货量的比重计算。 创新业务专 2019 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 3.创新业务专利包括 AM-OLED、传感业务、人工智 利保有量 7350 件 能与大数据等公司创新业务方向的专利。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1. 剔除股票增发因素,以 2019 年归母 1.以 2019 年归母 ROE 为基数,2020-2022 年平均归 ROE 为基数,2020-2022 年平均归母 ROE 母 ROE 增长 10%(即不低于 2.38%); 为 12.38%,较 2019 年增长 473%; 2.2022 年毛利率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 2. 2022 年毛利率为 11.70%,高于对标企 3.2022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 业 75 分位值 2.47%; 4.以 2019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3. 2022 年显示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 15%; 4. 2022 年 AM-OLED 产品营业收入 293 5.以 2019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为基数, 亿元,2019-2022 年复合增长率为 58%; 4 2022 年智慧系统创新事业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5. 2022 年智慧系统创新业务营业收入 9.2 低于 20%; 亿元,2019-2022 年复合增长率为 39%; 6.2022 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不低于 9,000 件。 6. 2022 年创新业务专利保有量 12,969 件。 注: 1.计算 ROE 指标时剔除股票增发等因素影响。 2.市占率按照 LCD 与 OLED 整体出货量占全球出 货量的比重计算。 3.创新业务专利包括 AM-OLED、传感业务、人工智 能与大数据等公司创新业务方向的专利。 个人业绩考核条件: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93 名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S、A 或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满足行权 5 B 级,则激励对象可行权 100%;若激励对象上一年 条件,其中,92 名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为 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 级,激励对象可行权 50%; S、A 或 B,1 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 C。 8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 级,激 励对象不可行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股票。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行权数量:本次符合期权行权 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93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468,320 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行权 剩余等待期 本次可行权 获授的股票 本次可行权数量 股票期权 人数 的股票期权 内的股票期 数量占公司 期权的份额 占已获授期权的 激励对象 (人) 数量 权数量 总股本的比 (股) 比例(%) (股) (股) 例(%) 经理、高 级技术骨 93 27,995,200 9,468,320 18,476,832 28.69% 0.03% 干 合计 93 27,995,200 9,468,320 18,476,832 28.69% 0.03% 注:1、1 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的结果为 C,根据激励计划,标准系数为 0.5,公司拟 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部分股票期权共 50,048 股; 2、上表所列的本次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 准。 3、行权价格:5.559 元/份。 4、行权方式:集中行权 5、行权安排:公司将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 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 6、行权期限: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预留部分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内行 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9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8、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参与股权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 6 个月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 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 象,必须在《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 未全部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将由公司 注销。 七、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 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0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 八、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根据《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达到行权条件。公司 93 名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激励对象已满足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九、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相关事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且 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行权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11 4、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 意见书;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 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