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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港口: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8-31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 范 运作 》及 《招 商局 港口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章程 》( 以下 简称 “《 公司 章
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意
见:
    一、关于 2023 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对 2023 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如下:
    (一)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无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
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
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定价失允和利益输送的
情况。
    (二)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含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的担保)余额为 2,642,693.5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对外担保事项时均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范操作,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报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控制风险。
    (三)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已严格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有效控制了公司的财务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风险评估报告》的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就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风险评估报告内容提前向
全体独立董事进行汇报,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真审阅《关于<招商局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我们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未发现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二)在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其向公司提供存、借款金融服务,交易额
控制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内。
    (三)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就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3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
规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重大差异。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平、李琦、郑永宽、柴跃廷

                                                 2023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