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11-21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7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实际情
况,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15:3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杨柳路 2 号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1
期 B 栋 13 楼会议室。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
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
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2.00 《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子议案数:(8)
2.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 2.01、2.02、2.03、2.04 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
施。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采
用电话方式登记。电话:(023)67300382。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 2 号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 B 栋 16
楼
邮编:401123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丹
电话:023-6730038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六、备查文件
1、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06”,投票简称:“莱
美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该列
提案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在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
存款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需
2.00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逐项表决
2.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
√
议案》
2.08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
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
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
上“√”; 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
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