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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豆神: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2023-12-19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ST豆神            公告编号:2023-094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3年12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豆神教育科技(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豆神教育科技
(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9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概述
    2023 年 11 月 15 日,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豆神教育”)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
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京 01 破申 280 号),裁定受理
佟易虹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了《关于召开债权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5)、《关于召开出资人
组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86),公司债权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9 时 30 分采取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
表决;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14:00 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
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
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
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
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公司出资组会议表
决通过了《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3)京 01 破 393 号
《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重整计划主要内容
    北京一中院已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9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
    三、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
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经本院审查,豆神
公司及其管理人提请批准的《重整计划》内容完备,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未损害各表决组中反对者的清偿利益;有关企业的后续经营方案
具有可行性: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提交和表决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重
整计划草案已经由各表决组通过。
    综上,豆神公司及其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之规
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豆神教育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豆神教育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四、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公司负责执行重整
计划,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分类、调整及受偿方案,若公
司顺利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
营及盈利能力,将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具体以经审计的财
务报表数据为准。
    五、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在重整计划执
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
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7条的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2020年至2022年
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
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
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交所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自2023年4月2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豆神”。若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0.3.10条
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
构,进而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但公司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
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
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3)京01破393号;
    2、《豆神教育科技(北京)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特此公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