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3-10-26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爱尔眼科医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
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的举措,有利于提升公司
形象和社会影响力。本次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广大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捐赠事项。
四、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
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健
康发展。
3、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不低于 2.00 亿元且不超过 3.00 亿元(均含本数),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独立董事:陈收、郭月梅、高国垒
2023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