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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硅宝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2023-09-01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成都

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激励

计划授予日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24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

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

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外籍员工。

    3、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授予日为 2023

年 9 月 1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694 万股限制性股

票。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09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