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0 证券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0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邓冠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4,630,214 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 11.20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8,25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1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4,591,964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11.1880%。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7 人, 代表股份 1,063,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4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063,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44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99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626%;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3,98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337%;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74%;弃权 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9%。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98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337%;反对 6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9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626%;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49%;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2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33,99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26%; 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49%;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2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长相 应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8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337%;反对 6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347%;反对 64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8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337%;反对 64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1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347%;反对 64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765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9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626%;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49%;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2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3,99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626%;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427,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749%;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2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3,99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8.1626%;反对 636,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程俊鸽、李淑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