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洲集团: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3-05-16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聘任赵晓红女士为公司总裁,聘任李斌先生、丁兆国先生、刘富利先生、
卢志国先生、郭庆阳先生、李真女士为公司副总裁。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
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
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
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劵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劵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经历参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哈尔
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成武 丁云龙 刘晓光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