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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科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22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 19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福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61,002,6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44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821,43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0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8,181,2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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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400,35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9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94,13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7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8,306,2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44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6 个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须由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0,908,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5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4,1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4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06,2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94,1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0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0,908,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5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4,1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4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06,2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94,1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0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0,908,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5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4,1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4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06,2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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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94,1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0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0,908,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5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4,1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4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06,2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94,1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0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5、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908,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5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4,1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4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306,2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94,1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0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朗科大厦对外出租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0,908,5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5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94,1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4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306,2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79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94,13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0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3/4
    2、律师姓名:刘颖甜、高鑫斌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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