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0-26
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
营需要,预计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4月30日将向深圳市德明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利”)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预计不超过人民
币1.38亿元(或等值外币)、销售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
元(或等值外币),预计总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
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4月30日有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
议案不存在关联董事、监事需回避表决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作出
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德明利及其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原材料、半成品等 市场价格 13,800.00
子公司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德明利及其 销售产品和提供加工
市场价格 1,200.00
和提供加工服务 子公司 服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德明利及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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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起新增为关联方,在德明利成为公司关联人之前12个月内
(2022年7月13日-2023年7月12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德明利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
经营采购交易总额为1.29亿元(其中部分交易以美元结算,按照交易当月月初人
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1
栋2301、2401、2501
法定代表人:李虎
总股本:11,324.7800万股
主营业务:闪存主控芯片设计、研发,存储模组产品应用方案的开发、优化,
以及存储模组产品的销售。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德明利控股股东为李虎,持股比例为39.67%,德明
利实际控制人为李虎、田华。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23年6月30日 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313,840,212.63 1,973,971,569.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02,591,978.02 1,091,836,433.12
2023年1-6月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590,531,539.25 1,190,656,505.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416,483.65 67,191,551.64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德明利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董事会聘任杜铁军先生为总经理,于2023年7
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杜铁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杜铁军先生过去十二个月曾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杜铁军先
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自杜铁军先生从公司离任之日起12个月内,德明利为公司
关联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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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且经公
开渠道查询,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德明利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销售产
品和提供加工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
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与上述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
或协议,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交易的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等亦
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上述交易是本公司正常业务往来,本次新增成为关联方之前,公司已与德明
利长期合作,后续双方交易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对公司经营情况不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与德明利及其子公司的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往来,本次新增成
为关联方之前,公司已与德明利长期合作,后续双方交易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
价,对公司经营情况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董事会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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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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