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10-26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朗
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
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认真核查,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四十一次(定期)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董事会审议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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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名页)
独立董事: 罗绍德:
雷群安:
钟刚强: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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