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 号)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不含 5%)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否决的议案为: 议案 6《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 9《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 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三期10A栋2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逸伦先生 1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45,111,12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7.22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4,888,8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7.14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22,3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8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22,3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8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2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84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华商律师事务 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如下 议案,其中议案 6 与议案 9 未通过,其余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1、《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891,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39%;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95%;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2 同意 44,891,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39%;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95%;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891,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39%;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95%;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891,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39%;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95%;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891,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39%;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95%;反对 219,300 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1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5962%;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95%;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德科技有限公司 及李瑞杰先生,在决议本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其中回避表决总股份为 44,878,821 股。 表决结果:未通过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 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891,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39%;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95%;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891,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39%;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95%;反对 219,300 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95%;反对 219,3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95%;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德科技有限公司 及李瑞杰先生,在决议本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其中回避表决总股份为 44,878,821 股。 表决结果:未通过。 10、《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891,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39%;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95%;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891,82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139%;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95%;反对 21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0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5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黄环宇、杨启东 3. 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 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中青宝互动 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中青宝互 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