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欧比特: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3-05-12  

                                                    证券代码:300053            证券简称:欧比特        公告编号:2023-031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为双方达成的意向性、指
导性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项目合作方案以相关各方签署的具体业务
类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和未来年度经营
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遵化市人民政
府签署了《河北卫星产业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简称“本协议”)。为充分
发挥各自的优势及资源,实现政企合作共赢,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友好协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情况如
下:

    (一)协议对方

    1、名称:遵化市人民政府
    2、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海都道 2 号
    3、履约能力分析:“遵化市人民政府”为地方机关单位,具有充分履约能
力。
    4、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遵化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5、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遵化市人民政府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

    本协议由公司与遵化市人民政府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签署。

    (三)签订协议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

    具体项目合作在框架协议前提下,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项目投资协议等为准。
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遵化市人民政府

    乙方: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遵化市合作投资建设运营
河北卫星产业基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河北卫星产业基地项目

    (二)项目内容

    1、空间段建设内容
    研制并发射 100 颗“遵化星”系列遥感卫星,与“珠海一号”星座其他卫
星组网运行,共同承担为河北省采集遥感数据的任务。
    2、地面段建设内容
    (1)卫星地面站,用于接收卫星下传数据。
    (2)卫星大数据中心,用于对卫星数据进行存储、处理、发布、应用。
    (3)办公楼、卫星生产制造车间及研发中心等。
    3、用户段建设内容
    研制卫星大数据产品,满足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用户对卫星大数据服务的需
求,包括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类产品、遥感专题服务类产品以及“绿水青山一张图”
遥感综合应用平台类产品。
    4、配套设施建设内容
    (1)员工宿舍及食堂,用于产业园员工住宿及接待。
    (2)配套商业,用于满足员工日常消费需求。

    (三)合作目标

   本次合作目标包括:
    1、建立河北省首个全流程卫星产业基地
    通过建设集卫星研发、卫星制造、卫星数据接收、数据处理、数据应用于一
体的河北省首个全流程卫星产业基地。计划自本协议生效后的 5 年内发射 100
颗近轨卫星,服务河北市场,培养年产值 28 亿的大数据产业,创造就业岗位 1.2
万个。
    2、打造卫星产业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
    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以诸多卫星产业企业为依托,为河北省高校师生提供科
技成果转化平台、学生实习实践平台,同时借助高校科研力量建立卫星产业创新
研发平台,实现产学研共同发展。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1)负责推动项目落地实施的必要合法程序,落实项目规划。
    (2)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享受国家、河北省、唐山市及遵化
市的相关政策支持和优惠,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奖励政策、支持项目申报并入选
发改委重点项目等。
    (4)负责根据项目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内容提供配套的资金或者基础设施建
设等。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统筹园区建设与运营管理。
    (2)负责卫星研制与发射。
    (3)负责卫星运控及卫星数据管理。
    (4)负责卫星数据的应用、开发与市场推广。
    (5)负责向工信部、国际电话联盟申请执照及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

    (五)其他事项

    1、沟通机制
    甲乙双方就本合作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共同成立工作推进小组,并定期就工
作进度进行汇报交流。
    2、修改、补充与变更
    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变更,经双方协商同意,形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签字
盖章后方能生效。
    3、协议效力
    本协议是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合作文件,是双方战略合作的基础,双方不
得依据此协议互相追究违约责任。根据合作的整体推进情况,合作双方可就具体
事项依法依规签署专项投资协议,协议相关条款由合作方另行约定。双方约定,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如项目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则此协议自动失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遵化市人民政府签署框架协议,双方构建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
密切合作,将为双方创造更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规划,符合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如后续合作事项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拓展卫星大数据
领域业务,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加速卫星大数据产业化与商业化进程,提升
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业
务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是双方战略合作的基础,后续具体投资事项
以双方签署的专项项目投资协议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合作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
及信息披露义务。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等不可预测因素
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导致合作项目暂停或
终止的风险。
      3、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后续合作实施情况及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
所述合作目标属于双方对未来实施效果的展望与愿景,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需
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序号     协议对方      协议名称           披露索引            进展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截至目前,公司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   已在玛拉斯县注
                                      讯网披露的《关于公 册成立独立核算
        玛拉斯县人                    司签订投资协议书     法人公司新疆欧
  1                  《投资协议书》
        民政府                        的公告》 公告编号: 比特科技有限公
                                      2022-064)           司,合作的其他
                                                           相关规划正常履
                                                           行中。
                     《华北卫星产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合作有序推进
        阜平县人民   业中心投资运     4 月 17 日在巨潮资   中。
  2
        政府         营合作框架协     讯网披露的《关于签
                         议》         订合作框架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5)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
存在持股变动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
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
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河北卫星产业基地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欧比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