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2023-10-12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固
废”)。
2.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万邦达”)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 186,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无对外逾期担保。
3. 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因吉林固废经营发
展需要,公司同意为其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高新支行申请的贷款 3,000 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十八个月,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类 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吉林市龙潭区大砬子村二队
法定代表人:王长风
注册资本:47,686.2420万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7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废物(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的收集、储存、
焚烧处置、安全填埋、综合利用及技术开发;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
(仅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的范围);黑色、有色金属回收。(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林固废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606.78 70,653.00
负债总额 16,380.07 18,971.4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9,057.52 11,522.90
净资产 51,226.72 51,640.32
项目 2022年1-12月(经审计) 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001.83 4,176.35
利润总额 -34.44 477.47
净利润 -28.42 412.21
被担保方信用情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公告日,本次涉及的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相关议案对担保事项的授权
范围为:
(1)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2)担保期限:十八个月,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吉林固废为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较为有效的
控制其经营及管理,且其信用情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为其提供该项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向吉林固废提
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
未发生不良借款,资产负债情况较为稳定,财务风险可控,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
份,能够较为有效的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担保的事项有助于吉林固废
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吉林固废申请贷款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
保)总额为人民币 186,000 万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156,00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黑龙江京盛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人民币 1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吉林万邦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2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89,000
万元,包括公司提供的反担保及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7.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59,044.52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85%。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无逾期对
外担保事项。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