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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创环保:关于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2023-06-12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 2023-058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公司后续将择机出售股
票,返还员工本金及利息,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确认资本公积。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概述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同意实施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
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5,094,440 股股票已
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非交易过户至“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至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完成股票非交
易过户。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选举管理委员会成
员并授权其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59),2021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91.33 万元,未满足第一个解锁
期业绩考核要求,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根据草案规定递延至第二个解锁期或第
三个解锁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
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
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
资本公积,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为 1248.95 万元。2023 年 4 月 27 日,
公司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2 年公司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93.58 万元,因公司仍未实现盈利,经过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确定未满足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要求。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达到行
权条件,2022 年冲回 2021 年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12,489,489.17 元。


    三、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后,依据《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预计无法满足第三个解锁期的
业绩考核要求,决定终止实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之配套的《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公司后续将择机出售股票,返还员
工本金及利息,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确认资本公积。
    四、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择机出售股票,返还员工本
金及利息,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确认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损益。
    公司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未来将根据发展需要、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
选择合适的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
进公司健康发展。


    五、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厦门中创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中创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及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因此终止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