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6-12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060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本独立
意见。
一、关于选举王智慧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选举董事事项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我们
一致同意选举王智慧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是为适应公司发展
需要,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是鉴于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职能,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监督职能。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修订《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修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能进一步优化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及任免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修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关于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
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高义生、杨钧、王力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