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2023-12-21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3-
112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公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进行重
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秦皇岛铧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源实
业”)出售北京中创惠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惠丰”)100%的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北京
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方亚事”)的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合理性进行了评价
说明:
(一)评估机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北方亚事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北方亚事及其经办评
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
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
北方亚事及其经办评估师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
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
参考依据。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
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
性一致。
(四)评估结果的公允性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着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等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各类资产的评估方
法适当。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评估方法选取得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
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高义生、杨钧、王力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