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方财富: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8-25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3-068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年8月23日通过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六人,实到董事
六人,公司董事长其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情况
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
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若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
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
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履行《公
司法》等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272.73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0.14%;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
份数量为4,545.4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计划实
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12个月内。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
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项议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